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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蘇太白集團有限公司 自行監測方案
時間:22-12-03作者:太白集團
2022年江蘇太白集團有限公司自行監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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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太白集團有限公司
為規范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方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環境保護部關于印發《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和《國家重點監控企業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試行)》的通知、《環境監測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及其批復、環境監測技術規范的要求,制定自行監測方案。
自行監測方案應及時向社會公開,并報地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本方案適用于國控重點監控企業、以及納入各地年度減排計劃且向水體集中直接排放污水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小區)。其他企業可參照執行。
一、企業基本情況
基礎信息 | |||||||
企業名稱 | 江蘇太白集團有限公司 | ||||||
地址 | 鎮江市新區大港糧山路55號 | ||||||
法人代表 | 王俊秋 | 辦公室電話 | 0511-83356815 | ||||
聯系人 | 任建斌 | 移動電話 | 17768678517 | ||||
所屬行業 | 工業顏料 | 生產周期 | —— | ||||
成立時間 | 1979年12月 | 職工人數 | 614 | ||||
占地面積 | 108653.6㎡ | 國控類別 | 民營 | ||||
工程概況 | |||||||
江蘇太白集團有限公司始建于鎮江老城區的長江路,屬于鎮江市區范圍之內,公司按照鎮江市的發展規劃的要求,原生產工廠于2005年12月31日全面停產,2006 年 6 月 30 日完成整體搬遷工作,新廠區位于鎮江新區大港糧山路 55 號。 江蘇太白集團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將 33kt/a 鈦白粉(金紅石型)的生產項目、后處理鈦白粉 80kt/a(自生產 33kt/a 使用的鈦白粉粉料、外購 47kt/a 使用的鈦白粉粉料)、80kt/a 聚合硫酸鐵項目(鈦白粉生產產生的副產品硫酸亞鐵二次利用項目)、14kt/a 廢酸濃縮項目(鈦白粉生產產生的廢硫酸處理回用)、18kt/a 硫酸鎂項目(廢酸綜合利用項目)交由江蘇鎮鈦化工有限公司生產管理。 | |||||||
污染物產生及其排放情況 | |||||||
簡要介紹企業在生產過程中主要產生的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及噪聲等污染。可簡要說明主要污染源、主要污染物種類以及從哪個生產單元產生、排放途徑和去向。(產生排放情況簡單的可直接用文字描述,復雜的可用表格進行輔助,力求清晰明了) | |||||||
類型 | 排放源 | 監測項目 | 處理設施 | 標準限值(mg/m3) | 執行標準 | ||
廠界噪音 | 東廠界 | Leq(晝夜) | 消音器 | 晝65db,夜55db |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 | ||
廠界噪音 | 西廠界 | Leq(晝夜) | |||||
廠界噪音 | 南廠界 | Leq(晝夜) | |||||
廠界噪音 | 北廠界 | Leq(晝夜) | |||||
廢氣無組織排放 | 東廠界 | SO2、總懸浮顆粒物、硫酸霧 | 無組織氣體收集裝置 | SO2(0.4))、總懸浮顆粒物(1.0)、硫酸霧(1.2) |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二類標準 | ||
廢氣無組織排放 | 南廠界 | SO2、總懸浮顆粒物、硫酸霧 | |||||
廢氣無組織排放 | 西廠界 | SO2、總懸浮顆粒物、硫酸霧 | |||||
廢氣無組織排放 | 北廠界 | SO2、總懸浮顆粒物、硫酸霧 | |||||
廢氣有組織排放 | 酸解尾氣排口 | 硫酸霧 | 噴淋塔 | 45 | |||
廢氣有組織排放 | 連續酸解尾氣排口 | 硫酸霧 | 噴淋塔、文丘里 | 45 | |||
廢氣有組織排放 | 黑渣尾氣排口 | 硫酸霧 | 噴淋塔 | 45 | |||
廢氣有組織排放 | 轉窯尾氣排口 | 二氧化硫 | 噴淋塔、電除塵器 | 80 | 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3728-2019 | ||
硫酸霧 | 45 | ||||||
氮氧化物 | 180 | ||||||
工業粉塵 | 20 | ||||||
廢氣有組織排放 | 512尾氣排口1 | 工業粉塵 | 布袋除塵器 | 20 | |||
廢氣有組織排放 | 512尾氣排口2 | 工業粉塵 | 布袋除塵器 | 20 | |||
廢氣有組織排放 | 后處理尾氣排口 | 二氧化硫 | 噴淋塔,布袋除塵器 | 80 | 涂料、油墨及膠粘劑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7824-2019 | ||
硫酸霧 | 45 | ||||||
氮氧化物 | 180 | ||||||
工業粉塵 | 30 | ||||||
廢氣有組織排放 | 制酸尾氣排口 | 二氧化硫 | 噴淋塔 | 400 | 硫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6132-2010) | ||
硫酸霧 | 5 | ||||||
廢氣有組織排放 | 聚鐵尾氣排口 | 氮氧化物 | 噴淋塔 | 180 |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二類標準 | ||
硫酸霧 | 45 | ||||||
廢水集中排放 | 總排口 | 懸浮物(SS) | 污水處理設施 | 30 | 《化學工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939-2006) | ||
廢水集中排放 | 總排口 | COD | 污水處理設施 | 70 | |||
廢水集中排放 | 總排口 | 氨氮 | 污水處理設施 | 8 | |||
廢水集中排放 | 總排口 | 總磷 | 污水處理設施 | 0.5 | |||
廢水集中排放 | 總排口 | pH值 | 污水處理設施 | 6-9 | |||
廢水集中排放 | 總排口 | 石油類 | 污水處理設施 | 5 | |||
廢水集中排放 | 總排口 | 總氮 | 污水處理設施 | 15 | |||
廢水集中排放 | 總排口 | BOD5 | 污水處理設施 | 20 | |||
土壤 | 根據土壤檢測方案 | 根據土壤檢測方案 | |||||
自行監測概況 | |||||||
自行監測方式(在□中打“√”表示) | □手工監測 □自動監測 ![]() 手工監測,采用 □自承擔監測 ![]() 自動監測,采用 □自運維 ![]() | ||||||
自承擔運維情況(自運維) | |||||||
委托監測情況(含第三方運維) | 廢水COD、NH3-N、pH在線監測儀委托無錫大禹進行日常維護;廢水TP、TN在線監測儀委托鎮江三原色進行日常維護;轉窯尾氣在線監測儀委托鎮江中興禾建進行日常維護;太白化工尾氣在線監測儀委托鎮江環境服務中心進行日常維護;廢水、廢氣中其他因子、噪聲委托鎮江新區監測站有限公司監測。 | ||||||
未開展自行監測情況說明 | □缺少監測人員□缺少資金□無相關培訓機構□缺少實驗室或相關設備□認為沒必要□當地無可委托的社會監測機構 其他原因 |
二、監測點位、項目及頻次
要求:企業應當按照環境監測管理規定和技術規范的要求,設計、建設、維護污染物排放口和監測點位,并安裝統一的標志牌
類型 | 排口名稱/點位名稱 | 監測項目 | 監測頻次 | 監測方式 |
廠界噪音 | 東廠界 | Leq(晝夜) | 按季監測 | 手動監測 |
廠界噪音 | 西廠界 | Leq(晝夜) | 按季監測 | 手動監測 |
廠界噪音 | 南廠界 | Leq(晝夜) | 按季監測 | 手動監測 |
廠界噪音 | 北廠界 | Leq(晝夜) | 按季監測 | 手動監測 |
廢氣無組織排放 | 東廠界 | SO2、總懸浮顆粒物、硫酸霧 | 按季監測 | 手動監測 |
廢氣無組織排放 | 南廠界 | SO2、總懸浮顆粒物、硫酸霧 | 按季監測 | 手動監測 |
廢氣無組織排放 | 西廠界 | SO2、總懸浮顆粒物、硫酸霧 | 按季監測 | 手動監測 |
廢氣無組織排放 | 北廠界 | SO2、總懸浮顆粒物、硫酸霧 | 按季監測 | 手動監測 |
廢氣有組織排放 | 黑渣尾氣排口 | 硫酸霧 | 按月監測 | 手動監測 |
廢氣有組織排放 | 酸解尾氣排口 | 硫酸霧 | 按月監測 | 手動監測 |
廢氣有組織排放 | 連續酸解尾氣排口 | 硫酸霧 | 按月監測 | 手動監測 |
廢氣有組織排放 | 轉窯尾氣排口 | 二氧化硫 | 按月監測 | 手、自動監測 |
硫酸霧 | 按月監測 | 手動監測 | ||
氮氧化物 | 按月監測 | 手、自動監測 | ||
工業粉塵(低濃度) | 按月監測 | 手、自動監測 | ||
廢氣有組織排放 | 512尾氣排口1 | 工業粉塵(低濃度) | 按季監測 | 手動監測 |
廢氣有組織排放 | 512尾氣排口2 | 工業粉塵(低濃度) | 按季監測 | 手動監測 |
廢氣有組織排放 | 后處理尾氣排口 | 二氧化硫 | 按月監測 | 手動監測 |
硫酸霧 | 按月監測 | 手動監測 | ||
氮氧化物 | 按月監測 | 手動監測 | ||
工業粉塵(低濃度) | 按月監測 | 手動監測 | ||
廢氣有組織排放 | 制酸尾氣排口 | 二氧化硫 | 按月監測 | 手、自動監測 |
硫酸霧 | 按月監測 | 手動監測 | ||
廢氣有組織排放 | 聚鐵尾氣排口 | 氮氧化物 | 按月監測 | 手動監測 |
硫酸霧 | 按月監測 | 手動監測 | ||
廢水集中排放 | 總排口 | 懸浮物(SS) | 按月監測 | 手動監測 |
廢水集中排放 | 總排口 | COD | 按季監測 | 手、自動監測 |
廢水集中排放 | 總排口 | 氨氮 | 按季監測 | 手、自動監測 |
廢水集中排放 | 總排口 | 總磷 | 按季監測 | 手、自動監測 |
廢水集中排放 | 總排口 | pH值 | 按季監測 | 手、自動監測 |
廢水集中排放 | 總排口 | 總氮 | 按季監測 | 手、自動監測 |
土壤及地下水 | 根據有資質單位編制檢測方案 | 根據有資質單位編制檢測方案 | 按年監測 | 由監測方案確定 |
說明:
1、排口編號按照環保部門安裝的標識牌編號填寫,對于噪聲等無編號的可自行編號,如Z1、Z2等,與點位示意圖相對應。
2、監測項目按照執行標準、環評批復以及監管要求確定;
3、檢測頻次:自動監測的,24小時連續監測。手工監測的,廢水中化學需氧量、每日監測,其他污染物每月至少監測1次,廢氣中二氧化硫、氨氮、顆粒物每月至少監測一次,其他污染物每季度至少監測一次;廠界噪音每季度至少監測一次;企業周邊環境質量監測,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及其批復要求的頻次執行。
4、監測方式填手動或自動
監測項目內容要求相同的可填寫在一行上,不同的應分行填寫。
三、監測點位示意圖
要求:企業自行監測應當遵守國家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和方法。國家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和方法中未作規定的,可以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自行監測活動可以采用手工監測、自動監測或手工監測和自動監測相結合的技術手段。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監測指標有自動監測要求的,企業應當安裝相應的自動監測設備
按企業具體情況自行確定比例,標明工廠方位,四鄰,標明辦公區域、主要生產車間(場所)及主要設備的位置,標明各種污染物治理設施的位置,標明廢水、廢氣排放口及其監測點位的編號、名稱。可參考后面的附圖此頁放不下,可另附頁,在本處注明。
附圖:監測點位示意圖(CAD圖)
四、檢測結果公開
要求:每季度將監測結果公布在公司官方網站上。
http://m.ahn9c.cn/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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